法制晚报讯(记者张雷) 本是一位优秀的骑师,却因一时的贪念,在马主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的半血马以36000元的价格擅自贩卖与他人。近日,巴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方批准逮捕。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巴某凭借自己在饲养马匹上的天赋,于2010年在北京某度假村管理有限公司顺利找到了一份骑师的工作,主要负责骑马、驯马以及管理马。因巴某工作业绩优秀,公司主管对他相当信任,就决定让其负责马场中10匹马的日常训练和管理。
2012年底,公司突然发现由巴某管理的马群中居然少了一匹半血马。公司主管赶紧找来巴某询问半血马的情况,巴某的回答是借给朋友了。随后公司不断催促巴某归还,但他却一直找各种理由拖着。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长时间,巴某居然雇了辆车将自己的行李拉走,直接离开公司。后经公司主管多方打听,才知道,巴某早已将那匹半血马私自卖与他人,从中非法获利。随后公司报警。
公安机关针对这种情况开展多方侦查,并在群众的举报下将巴某抓获。经鉴定,巴某所卖的半血马价值人民币5万元。
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巴某利用自己担任骑师的职务便利私自将公司代为管理的一匹半血马卖与他人,且获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原标题:骑师偷卖马获利三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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